市红十字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

发布日期:2026-03-27 信息来源: 办公室 浏览次数:

3月26日,市红十字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等重要内容。党组书记陈永华主持会议并讲话,班子成员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根本性问题,为我们干事创业、履职尽责提供了根本遵循。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对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实事求是、强化担当作为,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会议强调,要紧扣“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自觉把红十字工作放到市委“1336”工作体系中去谋划推进,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事,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筑牢思想根基,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深刻领会“政绩为谁而树”的根本立场,准确把握“树什么样的政绩”的目标导向,系统掌握“靠什么树政绩”的实践路径。要聚焦突出问题,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深入查摆在政绩观方面可能存在的宗旨意识淡化、工作作风不实、发展基础不牢等偏差和深层次问题。要强化整改落实,以务实行动确保正确政绩观在红十字会落地生根,强化理论武装,从思想深处拧紧“总开关”;完善制度机制,为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硬约束”;坚持实干为民,以群众获得感检验政绩“含金量”,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会议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雄安新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要文章和国家安全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