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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红十字会组织开展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专题学习

发布日期:2023-01-19 信息来源: 市红十字会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好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自觉,打牢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1月18日,市红十字会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专题学习暨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应正南主持会议并讲话,会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会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列席专题学习会。

会上,会领导班子成员在前期个人自学的基础上,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和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6日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台州工作和红十字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了中共中央纪委机关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好2022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和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机关“党建引领促发展、双建争先助先行”三年行动计划》的文件精神;传达学习了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市委六届三次全会、市六届二次党代会和全市机关思想政治工作交流会的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党中央关于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并紧密结合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把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并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台州和红十字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团结带领全市红十字会党员干部凝心聚力、合心合力、齐心协力,推进我市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在以“三高三新”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台州实践中贡献红十字力量,迎接撤地设市三十周年。

会议指出,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认真开展会党组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坚持集中研讨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真正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确保年度民主生活会真正开出实效,达到预期目标。